国家安全意识儿歌填词比赛 - 比赛细则
一、 释义
1. 「主办机构」指「协力创新基金会」。
2. 「主要参赛人」指参与比赛的核心参赛人。
3. 「共同参赛人」指在一份参赛作品中,并非主要申请人的参赛成员。
4. 「亲属」指以广义方式涵盖的亲属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丈夫、妻子、儿子、女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侄女或甥女、侄儿或外甥、岳父或家翁、岳母或家姑、配偶的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上文未能尽录的关系。
5. 「参赛名单」指包括主要参赛人及共同参赛人,在同一作品下的参赛名单。
二、 主要参赛组别及赛事
1. 「师生组」
i. 师生组将以学生为主要参赛人,并与至少一名老师、导师组成团队参赛。
ii. 主要参赛人需在提交参赛作品时,同时提交老师的姓名,该名老师会视为共同参赛人。
2. 「亲子组」
i. 亲子组以子女为主要参赛人,并与至少一名亲属组成团队参赛。
ii. 主要参赛人需在提交参赛作品时,同时提交亲属的姓名,该名亲属会视为共同参赛人。
3. 「公开组」
i. 任何人士均可成为主要参赛人,可以个人方式或团队(共同参赛人)方式参赛。
4. 「地区赛区」
i. 所有参赛者须按照主要参赛人的主要居住地,选择于香港或澳门或广东省区报名参赛,每名主要参赛人及每份作品只能够在一个赛区参赛。
ii. 除非另有订明,否则在地区赛区胜出的冠、亚、季军,会自动晋身总赛区决赛。
5. 评审与赛果
i. 「地区赛区」中,除了香港会由主办机构委任的人士进行评审外,澳门及广东省区将会由协办机构组成的团队进行评审,并定出该区的最终赛果。
三、 参赛办法及须知
1. 即使主要参赛人可以在合符不同组别的资格和条件下,报名参与一个或多个参赛组别,惟同一作品只可参赛一次,因此如同一作品分别在多个组别参赛,该作品及其所有报名将会被视为作废,主办机构并不会另行通知。
2. 每份参赛作品只有1名主要参赛人,及最多15名共同参赛人。
3. 主要参赛人须使用由主办机构提供的指定歌曲为蓝图创作。主要参赛人只可使用其中一首指定歌曲创作。
4. 主要参赛人必须透过主办机构发布的订明渠道和在订明限期前提交作品,在提交后,作品内容、参赛名单一律不得修改。
5. 任何在报名时未满18岁的参赛者,无论是主要参赛人抑或共同参赛人,必须先得到家长或监护人同意,方可报名参赛。
6. 是次比赛不设上诉机制,主办机构具有一切权力作最终裁决。
7. 主办机构保留提早截止报名的权利而毋需作出另行通知。
8. 若评判团认为个别组别之参赛者水准未如理想,评判团有权不颁发任何奖项。主办机构保留颁发奖项之权力。
9. 所有参赛者于出版刊物/网站/社交网站等提及比赛中所获颁之奖项/名次/奖状时,必须列明该项目是由主办机构颁发。
10. 参赛人需按照主办机构订明网站提交作品,如参赛人/队伍,已经自行录影/录音,可以将该演示上载至影音平台,例如Youtube、土豆等,于提交作品时附上相关连结。
11. 填词语言以粤语、普通话、英语为主。
12. 主办机构有权随时修改此章程细则,恕不另行通知。
13. 如有任何争议,主办机构保留一切权利。
四、 音乐及创作品的版权
1. 由主办机构为是次比赛提供的纯音乐,其版权归主办机构所有,任何人除非用于是次比赛的作品创作,否则一律不可在未经主办机构授权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发布、修改该音乐声带、旋律、乐谱。
2. 所有比赛参加者,由使用主办机构提供的音乐开始填词起,无论该作品是否完成,或该作品是否在比赛订明的期限、方式提交,主办机构即拥有该作品或该未完成的作品的全球版权,主办机构对该作品及该未完成的作品具有一切的权利。
3. 任何人士如使用主办机构提供的音乐,作出任何恶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创作,主办机构具有一切权利,向有关人士采取法律行动。
五、 个人资料须知
1. 所有个人资料会用作是次活动登记及推行之用,主办机构会使用该等资料作为联络、制作宣传品、场刊、刊载于网站上及日后就是次活动所衍生的其他后续工作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就其作品进行拍摄、录影、录音,并以任何合法的方式发布该等资讯。
2. 主办机构将保留及使用任何落选作品相关的个人资料,作为日后可能衍生的后续工作、活动等用途。
3. 主要参赛人及共同参赛人在提交报名参赛时,即代表全体成员已同意并授权主办机构保留及使用参赛者比赛中之照片、声效、录像、姓名及相关资料作任何合法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主办机构的所有出版刊物、网站及社交网站